财务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09-05-28 17:49
  • 作者:张洪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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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制度

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:

一、财务管理制度

1、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,自觉接受税务、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。

2、要配备与工作业务相适应的会计人员,会计人员的任免要符合《会计法》的手续,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会计人员的工作。

3、重视会计凭证的审查与复核工作,加强帐单、帐表、帐帐相符方面的审查,注意会计检索资料的完整和准确。

4、加强内部会计核算管理,各部门必须执行学校的财务预算。

5、各部门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,私设小金库者视作挪用公款处理。对知情不报,隐匿真情,互相包庇者,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分。

6、不得利用职权和动用公款为自己个人谋利,不得安排自己的亲属担任有关部门的财务工作。

7、严格按国家规定,实行统收统支。收支统一由学校管理。

8、上级审计部门、主管财务的校长有权派人检查和审计学校财务帐目。除此之外,其他人无权向学校财务查账。

二、经费管理制度

1、学校的资金用于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,任何单位,任何个人都不得挪用和借用。

2、遵照银行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结算工作,杜绝人为透支罚款。

3、各类资金都要列出分类帐,做到专款专用。

4、严格遵守各种财务规定,不得乱收费。

5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,不得坐支,挪用和白条顶库。

6、出纳收付款要认真核对,发现问题,及时上报,查明处理。

固定资产管理制度

1、学校的固定资产,是国家所有,要有详细的明目帐分类帐 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和校舍档案,进行管理。

2、凡有添置或报废,须及时登帐备查,做到帐帐相符,帐物符。

3、定期检查,经常维护,尽量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。

财务收支制度

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定,学校财务实行统收统支,为使有限资金真正发挥应有作用,特作如下规定:

1、学校的一切收费必须规范,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规范收费的“三个一律”的规定。

2、除了工资福利性支出外,其他一切行政和业务开支,必须有计划、有预算的提出申请,各部门都应在每年的6月份作出下一学年度的经费预算,由会计室审核汇总,报校长室审批,统筹安排支出。

3、凡属政府采购的物品,应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政府采购。

4、凡在预算外支出项目,必须在事前作出预算外用款申请,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后,方可施行。

借款制度

1、借用校的财政资金,其使用范围仅限于本校已立项的教科研课题、学术活动、业务活动、差旅费等。

2、借用的资金,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,严格掌握和管理。

3、借款部门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借款审查程序进行,并按期归还。

财务报销制度

1、一切支出,报销都要符合政策、规定,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范围。

2、学校实行支出报销的分级审批制,手续完备,符合规定,核对清楚方可报销。

3、重大或特殊的开支,必须经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。

4、因公到外地出差、开会,事前必须经校长批准,财务部门作出安排。出差归来,一星期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。因公出国人员,回国后1个月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。

5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,报销单据必须是合法的、真实的、有效的。填写报销凭证应如实填写内容、数量、金额、经手人、验收人、由处室负责人、财务审批人、校长依次审批。

财会人事制度

1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,熟练掌握会计业务,熟悉政府财务政策,抵制不规范做法,对校重大决策和资金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2、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,应当遵守职业道德,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,严谨的工作作风,严守工作纪律,努力提高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。

3、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纪律、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,保证提供的信息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。

4、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
5、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工作和业务管理情况,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,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,提高经济效益服务。  

6、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,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、晋级、聘任专业职务、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。

7、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,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,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。

8、按时按质上交报表,认真做好每年的财务预算及决算工作。

9、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,不得超额存放。

10、发放支票时,支票必须写明用途、日期、限额。

11、支票、印鉴必须分人管理,保险柜锁匙要由出纳员专管。

12、坚持"一定四查"制度,即定人员职责。下班前检查门窗;检查用电设备;检查存放的现金是否超额;检查保险柜是否完好和上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