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台中学2008年终教师评优工作方案
[评优意义]
年度评选先进工作是对教职工工作绩效综合考核评价方式之一,是在校园中营造积极向上工作氛围的重要举措;是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;是创建和谐校园,树立教育优良形象的重要途径;是总结反思年度工作,确定新目标的重要渠道。
[评优项目]
个人奖项目:
(一)综合奖( 104人,约占教职工总数288的36%)
1、2008年度学生最喜欢的老师:约占任课教师的总数的8%,22人。
2、优秀教育工作者:约占教职工总数的11%,30人。
3、优秀青年教师:约占35岁以下青年教师的15%,20人。
4、优秀党员:约占党员总数106人的10%,12人(党委、各支部负责)。
5、优秀服务管理奖:约占行政服务人员35人的30%,10 人。
6、校长特别奖:由教师个人申报,校长批准;或由校长提名授予。
(二)单项奖( 179人次,约占教职工总数288的60%)
1、教学过程量化考核优秀奖:按教学人员教学过程量化考核排序,约取前40%。高中任课教师前56名,初中任课教师前44 名,共计100名。(由教务处负责)
2、优秀班主任奖:占75名班主任总数的30%,初中11人,高中12人,共计23人。(由德育处负责)
3、教学绩效优秀奖:教务处以本年度4次年级教学绩效考核排序为依据,初中10人,高中12人,共计22人。(主要由教务处负责)
4、师徒结对优秀指导教师奖:对教学工作师徒结对、班主任工作师徒结对进行考核,指导有效,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获此项奖励,占59名指导教师的17%,
初中5人,高中5人,共计10人。(主要由教务处、德育处负责)
5、学校发展贡献奖:退休前一年为学校发展勤奋工作,坚守岗位的老同志参评,约3人。(由人事办公室负责)
6、雨中教学新秀奖: 2007年9月后来我校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参评,占20%。初中5人,高中6人,共计11人。(由教科室负责)
7、专业成长特色奖:由教科室根据教师“三写一考”考核情况确定。初中5人,高中5人,共计10人。(由教科室负责)
(三)个人申请荣誉称号
由教师本人填写“雨花台中学2008年年终教师个人业绩登记及荣誉申请表”交校长室,获得同意后授奖(与年终奖不重复)。
集体奖项目:
1、和谐年级部:2个(初中1个、高中1个)
2、和谐教研组:10个(初中4个、高中6个)
3、和谐备课组:17个(初中7个、高中10个)
[评选办法]
1、学校动员
2、个人(或集体)申报
3、下达指标
4、以年级部、处室为单位推荐年度考核优秀格次候选人、校综合奖、分解指标的单项奖候选人
5、学校考核、校长办公扩大会讨论通过
6、校内公示
7、学校表彰
[日程安排]
1、2009年元月5日(周一),校长扩大会讨论通过雨花台中学《2008年终教师评优工作方案》。
2、2009年元月7日(周三),教师大会动员。
3、2009年元月8日(周四)中午12:30在高中交流中心,召开年级部、处室负责人会议,布置评优事宜。
4、2009年元月11日(周一),分年级部、处室集中交流个人年度总结并推荐候选人,于13日(周二)上午9:00前将推荐个人名单交给董小林。同时各年级部教研组、备课组交集体申报材料。
5、2009年元月14日(周三):汇总名单交党委。
6、2009元月15日(周四):评优小组对年度考核优秀格次候选人进行酝酿、讨论、投票。校长办公扩大会讨论通过评优获奖名单。
7、2009元月16日——17日:公示学校年终评优结果。
8、2009年元月18日(周日)下午2:30:全校年终总结表彰大会。
[评优说明]
1、年度评优工作在校长统筹规划下,由党委负责组织实施。
2、年度评优分综合奖、单项奖、个人申请荣誉称号和集体奖。
其中,个人综合奖为六项、个人单项奖为七项,集体奖为三项。个人综合奖除“2008年度学生最喜欢的老师” 奖项外只能参评一项,综合奖项与“教学过程量化考核优秀奖”、“优秀班主任”以外的单项奖不兼得,教学过程量化考核优秀奖、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主要由考核评定,不受兼得限制。获得综合奖项的教学人员,本年度教学过程量化考核需在规定排序内(高中前90名、初中前75名)。
3、年度评优工作,实行部门责任制,以确保评优的质量和激励实效。
(1)各综合项目及部分单项奖指标下达到各年级部、处室,请年级部(处室)在管理委员会组织下与相关部门酝酿,将奖项候选人及时推荐上报给人事办公室。
(2)考核责任部门:
①“2008年度学生最喜欢的教师”通过学生问卷评选产生,分管教学校长负责审定;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青年教师、优秀管理服务奖主要由年级部(处室)推荐、确定候选人,由校长室、党委负责审定;优秀党员由各党支部进行评选,党委负责审定。
②优秀班主任主要由初、高中德育处考核为主要依据,同时征求年级部及各处室意见确定。
③教学过程量化考核优秀奖、教学绩效优秀奖主要由教务处考核成绩评定。
④集体奖要由部门申报,经相应分管部门考核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。
⑤综合奖均需通过民主推荐、酝酿讨论、投票表决、校内公示等民主程序产生。
⑥各处室务必在2009年元月12日之前拿出专项考核结果,汇总人事办公室董小林处。
4、校级干部不参加年终评优(可参加“学生最喜欢的老师”评选),中层正职干部不参加除“学生最满意的老师”、“教学量化考核”之外的奖项评选,教务处正职主任不参加“教学量化考核”奖项评选,2008年9月后来我校参加工作的新教师不参加综合项目的评选。
5、评优中对期中、期末考试中教学绩效同类班级中位次较后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。
南京市雨花台中学
2009年元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