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育教学论文撰写的要求与奖励办法

  • 发布时间:2005-09-15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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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教学论文撰写的要求与奖励办法
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,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愈来愈高,要求教师们对教育教学进行反思,更新教育观念,提高教育教学艺术与水平,做“研究型教师”。为了促进我校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反思,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及教育科研水平,特制订以下办法。
具体要求:
1、每位教师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至少一篇,内容包括德育研究、学科教学、教育教学管理等。
2、每位骨干教师(包括市区学科带头人、市优秀青年教师)每年度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期刊、杂志发表论文至少一篇,或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。
3、论文上交、统计时间定于每年度12月底。
4、论文上交、发表、获奖情况及优秀论文将在校园网公布。
5、每两年度教科室整理编印优秀教育教学论文集。
6、凡未按要求完成论文的教师将在年终考核中扣分。
7、严禁下载、抄袭他人论文,违者将通报批评。
奖励办法:
1、论文发表奖励办法
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有期刊号的教育教学报刊、杂志上(增刊除外)发表(第一作者)的将给予如下奖励。
期刊级别
国家级
省级
市级
奖励办法
稿费×10
稿费×5
稿费×2
 
2、论文获奖奖励办法
凡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获奖者(第一作者),将给予如下奖励。
 
国家级
省级
市级
一等奖
200
100
80
二等奖
100
80
60
三等奖
80
60
40
 
 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雨花台中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3.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