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会管理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0-10-13 19:15
  • 作者:韩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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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成员制度

1、凡学生会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成绩优良,无任何不及格现象发生。

 2、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,先同学之忧而忧,后同学之乐而乐。以身作则,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、影响、帮助周围的同学。  

3、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,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组织和学生会委员会交给的任务,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。组织各类学生活动。   

4、学生会各级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学生会委员会会议,接受学生会委员会的考核,不及格者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二、例会制度

例会对于保证各部门的正常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,为严肃会议纪律,提高会议效率,特制定以下制度:

(1)学生会干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,各部门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参加,各学生干部应提前10分钟到场。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,秘书部负责点名并进行会议记录。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,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,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。各部门一周开展一次部门例会,总结工作中的得失,点评内部成员工作表现,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。

(2)每次例会由学生会副主席制定签到表,登记到会成员,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。

(3)会议期间,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,并保持会场秩序。

(4)例会时,各与会学生干部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, 所有与会学生干部须做好会议记录,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。

(5)着装整洁,精神饱满,佩带工作证.(男生不穿背心,短裤,拖鞋;女生不穿吊带装,拖鞋.).

(6)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及卫生,并在会议后予以打扫.

三、考核制度

(1)惩处制度    例会、值班无故迟到者,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。5—10分钟扣0.5分,并进行批评教育,10分钟以上者扣1分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

2)无故缺席者扣1分。

3)工作总结、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、主动上交到秘书部者,相关负责人扣1分。

4)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,拒不完成者扣2分。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、合理的帮助者,两次即自行开除。

5)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,影响团委形象者扣2分。

奖励规定

1)对团委、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,加1分。

2)按时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,加1分。

3)超额提前完成工作者,加0.5分。

4)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义务帮助其他部门工作者,加0.5分五、学生会经费管理。学生会物品均由学生会主席负责保管,并记录详细借入与借出情况,物品丢失时,由当事人负责赔偿。

四、责任制度   

1、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,干事对副部长负责,副部长对部长负责。   

2、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。   

3、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。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,必须将学期计划、制度完善交到主席团。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。如迟交,将扣除部长基本分2分,其他成员扣1分;缺交,部长扣4分,其他成员扣2分。在每项具体(非常规性)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,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,工作和活动结束后,必须有详细的总结。

五、干部聘用制度   

1、各部部长由校团委聘用。   

2、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。   

3、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,不可提出辞职。   

4、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,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。   

5、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。  

六、请假制度   

1、事前填写请假条,事后不补假。   

2、干事请假由部长申批,副部长、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申批。   

3、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,不记入考勤。  

4、迟到、早退、请假累计达三次者,记一次旷勤。

七、考勤制度   

1、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,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。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或缺席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,以待批准,未经批准,迟到、早退扣0、5分/次,缺席扣1分/次。   2、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,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,以代表成员身份,不佩带扣除0、5分/次。

八、申请制度   

学生会各部长或成员需要展开具体(非常规性)的工作必须事先向上一级申请:部内成员向副部长申请,副部长向部长申请,待申请批准后,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,不得擅自发动开展。未经申请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,将由擅自发动开展者负责与解释,主席团一概不予解释。

九、其他   

1、经过讨论后的工作计划或立案必须坚决贯彻执行。  

2、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会成员报由团委办公室酌情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