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团队规章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08-05-06 19:05
  • 作者:韩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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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团员发展工作方针

1、积极、有计划的发展团员,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。

2、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积极培养,协调发展。

3、要严格履行组织程序,健全手续,坚持标准。

4、发展过程中做到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

二、团的积极分子确定条件和标准

1、年龄在14-28周岁的中国青年。

2、承认团的决议,能够按期交纳团费。

3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热爱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愿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。

4、努力学习,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勤奋学习的态度。

5、具有良好的品德,关心集体,助人为乐,文明礼貌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
6、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敢于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
三、团的积极分子培养制度

1、要建立一支数量众多、质量较高的团员后备队伍,定期研究青年积极分子情况。

2、确定专人进行培养,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,有的放矢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,加强个别教育,使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工作更有针对性。

3、积极组织积极分子参加青年志愿者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,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教育和锻炼。

4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,提高他们对团的认识,便于加强团组织对他们的了解和考察从。

5、分配积极分子做一些适当的社会工作,加强他们的思想训练和工作能力培养。

6、组织积极分子按期上团课,让积极分子对团有深入的了解,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觉悟


四、发展团员的程序

1、要求入团的青年,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。

2、凡申请入团的青年,必须有本支部二名团员做介绍人。由介绍人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、表现以及培养、考察情况,并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。

3、申请人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,并由介绍人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。

4、支部大会对接收新团员进行讨论,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团员出席并通过,报学校团委批准。

5、学校团委对支部大会的决议进行审批。

6、把新团员名单报到县教育局团委备案并办理团员证。

7、团支部将学校团委批准的决议通知本人,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。

8、新团员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。


五、团员日常管理制度

1、要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,建立支部《团员登记册》,准确掌握团员队伍数量、分布与流向情况,掌握团员基本情况。定期对团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,每年末形成年报表。

2、每个团员都要具有“一证”、“一徽”、“一章”(即团员证、团徽、团章)。

3、团员要持证参加团的活动,了解团章内容,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团徽,。每学期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,在其团员证的“团籍注册”栏内进行注册,并填写上注册日期。

4、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,向优秀团员颁发荣誉标记,并进行表彰。

5、要严格执行团的纪律,严肃慎重地做好违法乱纪团员的组织处理工作。

6、及时做好团员证的颁发、补发、收回、注销和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。

7、按要求做好团费的收缴及记载工作,每季度收缴团费后,在团费收缴卡上予以记载。


六、团的组织生活制度

1、各团支部要开展团课、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。内容要讲究针对性,针对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实际状况来开展。使之适应团的工作和团员队伍思想发展的要求。

4、团的组织生活要讲求实际效果,不搞形式主义。

5、要经常听取团员对组织生活的意见和要求。

6、各班团支部的组织生活要两周举行一次,按照实际选择确定时间,并长期坚持下去。

7、每次组织生活都要作好详细的记录。


七、团籍管理制度

1、各团支部要及时为团员建立团籍,确保团籍内各种材料的齐全。

2、每学期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,在其团员证的“团籍注册”栏内进行注册,填写好注册日期。

3、要尽管缩短转移团组织关系的时间,在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完成团组织关系的转入。

4、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,要认真核对团籍及其相关材料是否齐全、规范,团费是否按期缴纳完毕,然后将团籍密封后,加盖学校团委印章。

5、要凭借团员证办理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手续,对只有团员证书,没有其他档案材料的情况,应凭借团员原单位组织介绍信,先接转组织关系,然后再向原单位索要或补办有关材料。


八、团员“推优”工作制度

1、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共青团的推荐,团员“推优”的着力点应放在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,加强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。

2、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坚持党员的标准,切实把党的观念强,入党动机明确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团员推选到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中来。

3、坚持逐级推荐的原则,首先召开支部团员大会,推选出初步人选,形成团支部委员会意见,上报学校团委。

4、在支部推荐的基础上,学校团委对推荐对象的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的考察。

5、由学校团委按照考察结果填写《推荐表》,并将考察情况写实报教育局团委,由教育局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。

6、县教育局团委签署意见后,由被推荐团员所在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,同级党组织上报教育局党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