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卫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09-02-19 14:53
  • 作者:张洪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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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卫制度

一、准时上岗,不迟到,不早退,坚守岗位,不得私自调班,上班期间不得喝酒、打牌、聊天看报,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。

二、保安人员应加强学校门口周围的秩序管理,大门外不得乱停乱放车辆,不得聚集闲散人群,不得摆摊设点。

三、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,未经学校领导许可,任何人不得进入传达室开关信号铃、电闸。

四、做好报刊、信件的接收与分发工作,热情接待学校的教师及学生,做到信函分发及时、准确,防止漏发、错发。

五、热情迎接到校的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;遵守学校各项规定,学生在上课时间内,一律不得出校门,特殊情况,学生必须凭教师的批条,保安必须保存批条,并与相关教师联系确认后方可放行,并做好记录。

六、接待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(包括已毕业学生),首先与相关校内人员电话联系,取得同意后,让来校人员签写会客单,方可放行,来校人员的任何车辆必须停放在校外。来校人员离校时,必须交验会客单,会客单必须有接待人签字。保安做好记录。

七、上班期间,外来送货车辆(非特种车辆),驾乘人员一律停车,说明情况,交验有关证件(驾驶证),保安指明路线,交代慢行后由相关处室来人带行入校,并暂留驾驶证。车辆出门时,保安检查车辆后放行。运送学校物品出校门的车辆,必须得到学校总务处许可,经保安查验后放行;学校下班后或假日期间(非特种车辆),若没有相关领导批准及相关人员引导,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

八、离校物资及大件物品,及各种疑似学校公物,保安人员必须提高警惕,及时查验,与相关处室电话联系,确认后放行。凡所带物品与身份不符的,暂留物品,立即上报。非上班时间,禁止任何校内物资出校门,特殊情况,必须有相关领导或教师护送,并向保安说明情况。

九、切实做好学校前卫生责任区三包工作。

十、工作中,严谨认真,提高警惕,凡本制度没有明确的门卫事宜,向相关领导请示后再施行,确保学校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