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台中学图书捐赠管理办法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6-01 13:25
  • 作者:周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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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 

雨花台中学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、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。为了做好捐赠图书接收、管理和利用,特制定本馆捐赠接收及管理办法。

 一、受赠图书总则 

(一)本馆以接受有益于本校学科研的各类型文献为原则,对于捐赠图书文献,本馆将秉承“物尽其用”的原则,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入藏。 

(二)捐赠文献送达本馆后,本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 

(三)由于馆藏范围和空间的限制,本馆将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,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图书文献,本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,一般不纳入馆藏。

 (四)本馆有权根据捐赠文献的实际状况决定典藏、加工及利用方式,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,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文献进行剔除。 

(五)捐赠文献将被登记入册,并与本馆所有文献一样实行统一验收、编目、入藏和管理。

 二、接收捐赠文献管理细则 

(一)宣传。利用各种机会、平台进行宣传,争取来自各方面的捐赠来增加馆藏数量。 

(二)接收。本馆接收捐赠文献后,对捐赠文献进行登记,标明捐赠者、捐赠时间、书名、出版社、出版时间、作者、册数等信息。对于数量巨大或特别贵重的捐赠,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。 

(三)甄别。对捐赠文献要鉴定甄别,查看是否符合本馆入藏原则与标准。符合的进行加工入库。否则,另行处理。

 本馆接受捐赠文献入藏原则与标准具体如下:

 1.      国内外正式出版物。 

 2.      所赠文献的物理状况良好,图书没有严重残破污损、装帧不缺页。

 3.      适合本校教学、科研、师生阅读的需要,具有一定的参考利用价值,无反动、黄色等不健康内容。

 4.      其它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。

 凡属以下类别的文献将不被收藏:

 1.      非正式出版物(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)。

 2.      破损、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)。 

 3.      不成套的文献、内容低俗、言论、观点、立场反动的文献。

 4.      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。 

(四)编目。受赠文献的编目和馆内文献方法相同。

 (五)加工。受赠图书按普通图书加工,并在书的扉页加盖“捐赠”章以示区别。

 (六)流通。受赠文献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馆藏区,供读者借阅使用。

 三、捐赠地点:  雨花台中学图书馆采编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