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台区中小学录用新教师报名、笔试办法

  • 发布时间:2006-12-26 09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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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宁教人(2004)16号文件精神,2005年我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将全面放开,应聘教师必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、面试、试教考核,笔试合格的参加面试、试教考核,录用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工作。为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做好我区中小学录用新教师应聘报名、笔试工作,现提出如下办法:
一、基本原则与要求
坚持总量控制、优化结构;面向全体南京籍师范类毕业生,有条件吸收外地本科及以上毕业生;做到自愿报名,凡进必考,双向选择,择优录用。
二、教师的学科要求
中学: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等。
小学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等。
三、报名条件
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,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南京籍2005年师范类毕业生。
2.非南京籍200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。
3.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05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(一律为国家“211工程”院校毕业生)。
4.2005年硕士毕业生。(硕士毕业生不参加笔试)
四、报名时间与地点
报名时间:12月10日-2005年1月10日(上午:8:30-11:30;下午:2:00-5:00)
报名地点: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
联系人:郭老师,杜老师。
联系电话:025-52883593
五、笔试内容、时间、地点
笔试内容:公共知识(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、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)、学科专业知识。
笔试时间:1月29日上午。
笔试地点:雨花台区教师进修学校(雨花东路47号)。
六、笔试程序与步骤
1.报名
2005年师范类大专毕业生、师范类本科毕业生、硕士毕业生一律凭身份证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。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近。
报名时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。
报名者须缴二寸证件照两张。报名费90元。
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,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。
报名时同时领取准考证。
2.参加笔试
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考试。
3.领取笔试成绩凭证
参加笔试的同志通过电话查阅成绩,并到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成绩凭证。
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