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2005年雨花台区青少年信息技术应用竞赛预备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06-12-26 09:56
  •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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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05年雨花台区青少年信息技术应用竞赛预备通知

 

为丰富我区广大青少年课外业余生活,提高青少年的网络信息技术应用能力,更好地启动实施“全民科学素质计划”。区科协、区教育局、团区委、区妇联、区关工委研究决定于2005年举办作品届雨花台区青少年信息技术应用竞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

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,参加者必须是2005年雨花台区在校的中、小学生,分设高中组、初中组与小学组(四~六年级)。

二、竞赛内容:

作品类:电子报刊、网站设计、个人影视动画;

竞赛类:网络中文(包括文章录入及校对,网络作文);

具体内容见附件一

三、报名要求:

(1)时间:报名时间2004年12月起。竞赛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。其中报作品类的必须在2005年3月20日前将作品交至组委会办公室。(办公室设在区文化馆四楼)

(2)报名数量:作品类,各校每个项目报名人数为3-5人。

竞赛类,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,团体赛每校3人组队,个人赛报名人数不限。

(3)为提高竞赛成绩,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。

四、奖项设置:

(1)根据比赛成绩确定高中组、初中组、小学组的一、二、三等奖各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,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比赛。

(2)为鼓励女同学参加信息技术竞赛活动,竞赛设立最佳女选手奖(高中组、初中组、小学组各1名)。

(3)对组织、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学校给予表彰与奖励。各代表队每个选手个人成绩相加的总和将成为代表队的总成绩,成为团体奖的评比依据之一。

五、参赛作品资格审定:

1、中小学生要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、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,每件作品的作者为一名;

2、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(产品),已在有关网站、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和已在其他省市级以上比赛活动中获得一、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比;

3、上交作品中不能有任何作品外的链接;

4、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,将取消其参评资格;

5、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比赛及推荐资格。

 



备注:欢迎雨中同学参加,报名请到四楼计算机教室。

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信息中心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05.3